榆林再治大气污染


近日,陕西省榆林市委、市政府召开榆林市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第二阶段动员大会,部署了第二阶段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经过几个月的奋力拼战,截至8月26日,榆林市城区集中供热区的33台燃煤锅茶炉已全部拆除完毕,42户餐饮业治理改造已基本完成,各单位累计投入治理资金463万元,削减原煤8200多吨,顺利完成了第一阶段的治理任务。
  会上,副市长苏三庆全面总结了第一阶段大气污染治理情况,并安排部署了第二阶段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要求榆林市城区兴办的餐饮业必须统一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现有0.7MW(含0.7MW)以下的燃煤茶浴炉,必须于2003年11月30日前全部拆除完成改造。城区内新建路、长城路、榆阳路等11条路段范围所有燃煤餐饮业必须于2003年11月30日前完成改造。城区规划范围大街、上郡路等未列入上述区域的餐饮业,必须于2004年4月30日前完成改造。城区现有夜市燃煤炉灶,必须于2003年11月30日前完成改造。同时,市政府将拿出3500万元资金用于大气污染治理。 摘自-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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