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区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每立方米水收0.38元


为加快建设赤坎、霞山两间污水处理厂,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使市区污水处理的各项指标达到省标准,最近,湛江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10月起,调整市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每立方米水调整到0.38元,并追收8至9月份的调整费);对自备水源使用单位按自来水使用户同等标准收取污水处理费;并委托湛江市自来水公司向自备水源使用单位收取污水处理费。(湛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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