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环保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新疆自治区环保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增强项目建设的透明度,既加强了管理者的管理责任,又促进了项目业主的责任心,保证了建设质量,加快了建设进度,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今年4月,新疆自治区计委、财政厅、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自治区县级环境监测、监察业务用房建设计划的通知》,将全区县级环境监测、监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作为自治区基本建设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纳入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投资计划。在2003~2005年,完成93个县(市、区)的环境监测、监察业务用房建设,实现“环境监测网络到县”的环境保护目标。计划用3年时间新建监测、监察业务用房74371平方米,总投资7437万元。
  为作好建设计划,自治区环保局广泛征求各地意见,全面公开了建设项目的申报要求、申报程序和批准执行的项目建设计划。为确保建设效果、切实做好项目管理,新疆自治区环保局联合计委、财政厅组成检查组,对列入首批(2003年度)建设计划的32个县(区、市)环境监测、监察业务用房建设情况逐个进行了实地检查,要求各地的建设项目必须按计划进行,并进行公开招标。检查组对检查结果也予以公开,增强了各地建设情况的透明度,促进了工程的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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