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环保局、省公安厅日前联手制定了汽车使用乙醇汽油排气污染检测方案,检测时间定于每年5月1日~11月1日。 该方案要求,各市、州成立汽车排气污染检测工作小组,检测人员由环保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派出。在年检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将汽车排气污染检测作为必检指标,对排气超标车辆要责令其维修治理,达标后再进行检验。在路检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环保部门抽检车辆,市级环境监测站负责排气污染检测。各市、州汽车排气污染检测工作小组要对所有路检车辆的检测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对使用乙醇汽油前后汽车排气污染物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对推广使用乙醇汽油的环境效益做出科学评价。该方案同时规定,在汽车路检中禁止收取排气检测费。摘自-中国环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