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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葫芦岛市有色金属集团重金属废水实现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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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中日合作东山污水处理站和西区污水处理站相继竣工投产,该集团的重金属废水实现了零排放的工作目标。两个污水处理站的投产,每年可减排废水115万吨,锌124吨、镉13吨、铅16吨、砷10吨、汞1吨。处理后的废水和沉淀渣全部回用,每年节省水费92万元,物料费31万元,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是葫芦岛市的污染大户。其前身建厂于日伪时期。建国后经多次改造,但由于历史欠帐多,设备老化、治理难度大,为治理企业污染,该集团先后投资300万元建成东区污水处理站,投资2800万元对制酸和煤气洗涤系统废水进行治理,到2000年底,实现了COD(化学需氧量)的达标排放。但是,重金属废水和SO2(二氧化硫)未能实现达标排放,被国家列为延期达标企业。 国家和省政府一直关注着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的达标问题。市委、市政府和环境部门始终高度重视重金属废水的治理,将其列为省、市两级政府环保责任状治理项目。在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该集团中日合作项目东山污水处理站2000年10月31日开工建设。该项目历时3年,于2003年10月16日竣工并投入试生产。2003年政府又与该集团签订了建设西区污水处理站治理项目。该集团克服由于国际市场锌价连年低迷所带来的企业资金短缺的困难,投资320万元建设西区污水处理站。该工程于2003年12月末完工投入使用,并通过了环保部门污染源治理责任状项目验收,实现了重金属废水的零排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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