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香港保护碧水蓝天的做法 |
|---|
| 自1977年香港环境保护组成立开始,香港的环境保护工作已经进行了近30年。在香港政府、民间团体以及市民的共同努力下,香港在现代化城市的环境保护方面走在了亚洲城市的前列。 1977年香港成立环境保护组,其后10年内先后颁布了管制水质和废物污染的法例。1986年香港设立了更具规模和权力的环境保护署。令人关注的是,香港还建立了世界公认高度透明的环境评估制度,比如,工程项目的环境评估报告、环境监测及审核结果均登载在环保署的网页上,供公众发表意见,提出投诉;环保署经常举办研讨会和交流会,与项目倡议机构、顾问公司、承建商及其它权益方共同探讨环保问题,以取得彼此的谅解;2000年底,环保署规定各个大型项目在工地装设网上摄录机,让公众24小时在网上监察作业情况。 水污染治理。香港特区政府投资约90亿港币建立了昂船州污水处理厂,这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污水处理厂之一。特区政府还拨款对新界地区的多个污水厂进行改造。针对污染排放量较大的商业及工业机构的排水,《水污染管制条例》明确规定了商业及工业机构的污水排放标准,对超标排放的要罚款、追究刑事责任,并强令其增设污水处理系统;对于含有毒性的污水,要求产生者将污水送至化学废物处理中心,进行彻底处理。 经过20年的不断努力,香港海洋和各处河溪水质都变得比较洁净。 空气污染治理。空气污染是香港面临的首要城市污染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后,香港的空气污染日趋严重。维多利亚港两岸经常乌云盖顶,许多摩天大楼顶部都隐没在烟尘里。据香港政府估计,香港的空气污染每年导致约2000人提早死亡,每年8万名因心肺病入院的市民,病因与空气污染有直接关系。 香港的空气主要污染源是汽车废气和工业及发电厂排放的污染物。香港特区政府于1999年宣布实施一项车辆废气管制计划,目标是在2005年前将市区车辆废气的粒子和氮氧化物含量分别降低80%和30%。该项计划主要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以污染度较低的石油液化气汽车取代柴油车。(2)由政府资助为现有的旧型柴油车装设废气消减装置。(3)采用严格的车辆燃料及车辆废气排放标准。到2002年底悬浮粒子下降60%,氮氧化物减少28%,空气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1990年香港政府制定了《空气污染管制条例》,对发电厂、工商业、建筑工程、露天焚烧、含石棉物料、干洗机等各种空气污染源做出规定和管理。20世纪90年代香港两家主要发电厂中华电力和香港电灯,分别安装了低氮氧化物燃烧器、静电除尘器和烟气脱硫系统来减轻空气污染,同时建设了污染度较低的天燃气发电机组。为了解决珠江三角洲地区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香港特区政府从2002年起与广东省政府在解决跨境区域性污染上合作并取得了可喜进展,双方协议到2010年前使华南地区空气污染减低20—55%。 废物妥善处置。香港社会发达,生活垃圾、建筑以及化学等废物每年高速增长。面对废物量不断增长的局面,香港建立了良好的废物管理与处置策略。首先制订《废物处置条例》对废物的收集、处置、废物进出口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其次是建立了相应的废物处置设施。香港要求各个填埋场最低层均铺设5层防护处理层,主要用于防渗漏、减压、透气、滤水等,废物填埋场还配套设有渗滤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气体管理系统以及地面地下海洋污染管理系统,以管制空气及海洋污染。 降低噪音污染。交通噪音是香港最严重的噪音污染源。为了解决交通噪音污染,香港采取了道路和车辆降噪以及搬迁机场等措施:对于具备架设隔音屏障条件的道路,基本增设了隔音屏障;不惜昂贵代价,铺设低噪音路面;对于不适合设置隔音屏障和铺设低噪音路面的道路,通过交通管理、限制重型车辆夜间行驶等办法来解决噪音问题;《噪音管理条例》规定新登记的车辆必须符合规定的噪音标准,否则不予登记;将香港国际机场迁到偏僻的赤腊角,使38万居民摆脱了飞机噪音的污染。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