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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所有城市于6月底前全面征垃圾处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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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设市城市都应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并逐步调整到保本微利的水平,保证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费用和建设投资的回收;同时,全省建制镇都要建污水处理厂——广东省建设厅副厅长刘锦红在向全国政协关于“小城镇建设中的环保问题”专题调研组汇报时透露了这一消息。 刘锦红副厅长在汇报中对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的目标进行了阶段性说明,主要内容是:到2005年,全省设市城市都要建设二级污水处理厂和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5%,二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提高到500万吨以上。 刘锦红副厅长还说,广东省尚未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城市要在2005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尚未征收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的城市,应在2004年6月底前开征,可实行由低到高逐步过渡的办法,至2005年基本实现按成本价征收。全国政协委员则建议,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确定应该实行听证,收费方式可与自来水费一并收取以保证收缴率。 摘自-四川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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