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广州推行节水型器具不换将限制用水 |
|---|
|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广州城市节水工作座谈会获悉,2005年年底前,广州市各用水单位必须换用节水型器具,否则将限制其用水计划,同时,积极鼓励市民节约用水。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已有3177个非家庭生活用水大户列入了计划用水管理,这些用水大户的总用水量占全市总售水量的45.6%。广州拟实行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的办法对用水大户加以管理,即超计划10%以内的,按标准水价加价一倍收费;超计划20%以内的,按两倍标准水价加价收费。同时,积极推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的使用。目前,市节水办已向全市3177个用水大户单位和100多个自来水管道安装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对现有房屋建筑中安装使用的不符合节水标准用水器具,在2005年年底前全部更换为节水型器具。据悉,目前广州市用水大户共安装使用节水型器具15354套。 此外,广州市鼓励居民家庭节约用水,使用节水型器具。据统计,广州居民人均生活日用水量高达0.3278立方米,居全国前列。与会专家认为,城市水价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偏低是造成广州市民生活用水多的重要原因。 摘自-中国环境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