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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8家单位被限期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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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6月7日电(记者张淼淼)为确保2004年北京市的“蓝天”数量达六成以上,北京市环保局7日公布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钢超群电力有限公司等28家为限期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措施的单位。
据北京市环保局介绍,实施总量削减的这28家单位,每年合计排放二氧化硫7.8万吨、烟尘1.3万吨,预计总量削减工作全部完成后,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每年能减少5万吨、烟尘减少4000吨,对改善北京空气质量有很大帮助。
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控制大气污染措施通告》指出:北京现阶段的控污目标为:继续控制颗粒物污染、大力削减污染存量,使北京市大气污染排放总量逐步减少,确保2004年北京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62%以上。
北京市环保局污控处处长王大卫告诉记者:“此次确定的28家单位,是根据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的达标情况、排放总量、清洁生产水平及环保措施是否到位等因素综合考虑的,其中高井、京能、京丰、华能、首钢电力5家燃煤电厂,合计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每年6.8万吨、烟尘排放量0.7万吨,占北京市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60%、工业烟尘排放量的26%,必须尽快削减排污总量。”
据王大卫介绍,实施污染物总量削减主要是采用电厂脱硫技术,燃煤电厂实施脱硫工程后,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可减少95%以上。
据悉,28家单位中除电厂因为工程较大需跨年度外,其余单位都要在年底完成排污量的削减改造工程,期限内没有完成的,将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高额罚款、加收排污费等措施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北京市环保局还将依法陆续公布第二批、第三批实施大气污染物总量削减单位的名单。 摘自-新华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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