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水务体制改革是城市涉水事务改革的方向 |
|---|
| 从1993年我国成立了第一家水务局,到前不久北京市水务局挂牌,全国除西藏外,共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水务体制改革,这项改革事实上已经成为城市涉水事务改革的方向。 在这项改革实践中,应准确理解其意义。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建立符合水的自然属性与客观规律,适应水资源管理和可持续利用战略要求的现代水管理体制,而不是管水职能的简单合并与转移,不是把自来水厂、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厂简单划归水利部门。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是管理方式的转变和管理体制的创新,是治水思路和水利发展战略的重大转变。它将使政府从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状况下解脱出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营利性企业、公益性组织、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参与,政府、市场、社会三种机制在城市管理上有机结合的局面,解决城市管理中的政府失灵和市场失效现象。 当前,开展城市水务一体化管理改革实践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要建立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水务管理体制。在水务管理体制建立伊始,就要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充分考虑市场经济条件和加入世贸组织后对政府管理方式的新要求,建立新型的水务管理体制。强化水务局作为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资源管理、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职能,同步推进作为政府行政职能延伸的事业单位改革。水务管理政府职能重点放在:统一制定水务管理法律法规与行业管理政策;统一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审核年度计划;制定并监督执行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开展水务特许经营,管理企业资质;监测供排水水质,监督水务企业服务质量;监督国有资产运营和保值增值;配合物价部门调控水务服务价格;不干涉企业具体经营活动,不参加企业内部分配,不任命、管理企业的负责人。 其次,要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产业发展市场化、行业监管法制化的水务运行机制。要改革水价形成机制,形成有利于水资源优化配置、节约保护的水价约束机制。水务行业管理的重点放在培育水务市场、发展水务市场和监管水务市场上。2001年国家计委发布《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2002年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名录》,建设部近期出台的《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标志着水务市场已经全面对内外资开放。根据文件中的有关意见,水务管理应该尽快建立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的特许经营制度和企业资质标准及服务标准,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产业发展市场化、行业监管法制化的水务运行机制。 再次,要建立发挥体制优势、强化行业管理的水务法规体系。现行行政法规不适应水务一体化管理的新形势是当前水务管理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因此,要抓紧水资源管理、节水、水价、水市场等相关法规体系建设,制定配套改革措施;建立发挥水务一体化管理优势的水务管理政策法规体系。 最后,还要重视培训,建立一支有知识、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适应新体制新任务要求的水务职工队伍。在水务一体化管理的改革实践中,一定要注重机构与能力建设,学习、应用先进技术,提高水务工作科技含量,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在职培训,努力提高水务队伍整体素质,适应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新形势。 摘自-中国水利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