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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害病防治促进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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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公害病的防治形势面临严峻的挑战,环境污染公害造成的健康损害已在我国一些地区出现。 1994年对湖南省石门县雄黄矿砷污染区648名居民的健康状况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区河水砷含量达0.5~14.5mg/L,居民砷暴露水平达到甚至超过国内外重大慢性砷中毒的暴露水平,不良健康效应有胸背手足皮肤颜色变暗、皮肤搔痒、四肢麻木酸痛、失眠与记忆力减退等。主要体征是砷性皮肤损伤(皮肤色素沉着、皮肤色素脱失、掌跖过度角化及砷疔)。慢性砷中毒患病率分别为18~36.5%。 1994年有报道,湖南凤凰铅锌矿含镉尾砂尾水未进行有效治理,进入稻田水源,引起稻谷污染,最终进入人体。调查发现该地区稻谷镉含量为国家标准的1.17倍,污染区15.9%的居民尿镉>10微克/升且伴有β2-微球蛋白升高,24.4%的居民血色素<10g/100ml,提示镉污染已对居民健康造成损害。 我国近年来违法施用农药造成的健康危害日渐严重。例如,将甲胺磷、1605等高毒的农药用于蔬菜、超浓度使用农药、在采摘期喷洒农药等导致蔬菜中农药残留量过高,人体摄入后不仅能促发急性食物中毒,还会在人体内蓄积导致其他慢性疾病发生。湖南对1995~1998年食物中毒的原因调查发现,农药及化学性中毒占97.6%,主要是有机磷农药喷洒在蔬菜上引起的食物中毒。 在高速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如何防止公害病的发生和扩散是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一项艰巨的挑战。我国党和政府对公害病问题十分重视,国家领导人已做出指示加强公害病的科学研究和防治工作。各级政府应充分认识到在进行经济现代化建设的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同时强化公民的环境意识,遏制公害病的发生,实现经济———环境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中国环境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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