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个污水项目“卖”了4.8亿元


我国目前规模最大的TOT污水处理项目———合肥王小郢污水处理厂资产权益转让日前终于名花有主。德国柏林水务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和化三院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以4.8亿元的最高报价,挫败众多中外水务巨头的竞争,夺得王小郢污水处理厂(简称“王小郢”)23年的经营权。7月7日,合肥市政府向其正式授予了中标通知书,并签署了部分协议。
光环笼罩下的“烫手山芋”
合肥“王小郢”是巢湖污染综合治理重点项目之一,日处理能力为30万吨,为安徽省第一座大型城市污水处理厂,也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氧化沟工艺污水处理厂。
1993年,合肥市政府向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举债投资上马“王小郢”,分别于1998年和2001年完成一期和二期工程,2002年正式投入运营,总投资达6.5亿元。“王小郢”一诞生便头戴光环:获得我国建筑质量最高奖———鲁班奖;成为建设部向全国推荐的污水处理项目典型;被亚行定为在中国投资的“示范项目”;前不久又被建设部指定为专门为三峡库区污水处理提供技术、工艺培训的环保基地;还是省政府命名的安徽省环境教育基地。
然而,光环掩不住举步维艰的尴尬,建成后运营不久,“王小郢”几乎陷入停产的困境。“王小郢”遇到的最大难题是污泥处置问题。在污水处理过程中,该厂每天伴生污泥210吨(按含水率80%计),解决污泥堆放场地成为令人挠头的课题。并且处理一吨污泥的机械干化成本约200元,仅此费用就是个天文数字。
政府对污水处理历来是“重(污)水轻(污)泥”,缺少政策及资金支持,污泥处置没有专项资金,“王小郢”陷入了举步维艰的境地。
“烫手山芋”变成“香饽饽”
城市污水处理是一项市政公用事业,长期以来都是政府全额投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负责建成后的运营。这一模式使污水处理成为沉重的财政包袱,由于政府财政紧张,污水处理厂建设速度缓慢,建成后往往无力满负荷运营,使得城市水污染日趋严重,从而进入恶性循环。
2002年12月,政策出现了转机。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确定了允许外资和民营资本同时进入,公平竞争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合肥市政府抓住机遇,把污水处理推向市场。
2003年8月12日,合肥市政府决定对“王小郢”采取国际上通行的TOT(转让—经营—转让)形式进行公开招标转让,特许经营权为23年,并确定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为该项目的代理方,以保证该项目从公布、挂牌、招标到签约的全过程都能够规范有序地进行。招标公告刚一发布,政府手里的“烫手山芋”立马变成中外资本竞相角逐的“香饽饽”,“王小郢”一时成为中外水务巨头瞩目的焦点。2004年2月20日是合肥市政府抛绣球的日子。坚持到最后的4家竞标者均是志在必得。当以德国柏林水务公司国际业务执行总监Wiegand率领的柏林水务—东华工程联合体报出的转让价4.8亿元开标后,全场响起激动人心的掌声。直到这时,合肥市政府才透露:“王小郢”资产权益转让的标底价为2.68亿元。
中外资本为何青睐“王小郢”
政府手里的“烫手山芋”为何成为中外资本竞相角逐的新宠?柏林水务以4.8亿元的重金受让“王小郢”23年特许经营权,到底值不值?是真的有利可图,还是“赔本赚吆喝”?
柏林水务—东华股份联合体的代表叶平表示,一方面“王小郢”是柏林水务在中国竞标的第一个TOT项目,毫无疑问志在必得;另一方面,以公司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收回投资是早晚的事,有利可图也是必然的。
其实,这番话的背后隐含着更深层的谋略。水是人们日常消费品,现在城市居民每消费一吨水就会被收取0.6~1.0元的污水处理费。根据合肥市的规划,到2010年,预计每年自来水销售收入和污水处理费将超过10亿元。从全国来看,供水和污水处理两大业务板块捆绑整合到一块,到2010年将形成1万亿元的庞大市场。
柏林水务早就盯上了中国的水务市场。“王小郢”是柏林水务进军中国水务市场的突破口。该污水处理厂直面巢湖,连接长江,辐射华东,在国内污水处理行业有着赫赫名声,借助这一独特的品牌优势,在中国水务市场上必然会产生不可估量的连锁效应,这可能正是它不惜重金夺取“王小郢”的真正目的。
市场化不能“一卖了之”
外资进军中国水务市场的步伐正在加快。
为避免具有垄断性质的水资源被外资公司控制,国内各主要城市如上海、武汉、天津等地纷纷以现有的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为基础,组建大型水务集团公司,积聚实力与外国水务巨头竞争。如天津利用ST渤海组建天津水务公司;武汉利用自来水公司作母体组建武汉水务公司等,迅速在全国形成一股来势汹涌的“水务运动”。
但是,城市污水处理最终仍属于城市公益事业范畴,它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具体利益,特许经营权转让后,如何实行有效的监控?怎样确保公共安全?这给政府提出一系列新的课题。政府不得不考虑:污水处理推向市场后,由于它的公益性、服务性和不可替代性,政府职能部门如何把社会责任放在第一位,如何强化排水设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如何用科学的态度制定相关标准来规范开放的市场及如何进行制度创新,使管理做到符合国际惯例等,这些都需要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绝不能“一卖了之”。污水处理厂资产权益转让后,职工身份的置换,企业性质的改变,职工队伍的建设等,也都是政府亟待解决的课题。
据了解,合肥市政府按照国际惯例,引入国内知名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专业中介机构,协助政府解决关键的专业性问题,设计出严密的项目结构和公平合理的项目条件,并就进一步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等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使政府相关部门在实际操作中既熟悉了商务项目的运作,又增强了风险控制意识,为城市公用事业深化改革、进入市场积累经验。
摘自-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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