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青海对污染黄河企业亮红灯 |
|---|
| 目前,青海省已对污染黄河上游水质的化工、造纸、皮革、土法炼焦等53家企业亮红灯、出红牌,全部取缔,从而保证了黄河下游七省区的农业灌溉和生活用水的质量。 全长5464公里的黄河,在青海境内就达1983公里,湟水河是黄河上游最大的支流,青海交织纵横的沟河最后全部流入黄河。10多年来,青海在黄河上游和湟水河流域修建的50多家化工、皮革、冶炼、电镀等企业严重污染了黄河上游的水源,仅2002年,青海省排放到黄河的工业废水就达3583万吨,对黄河下游甘肃、宁夏、陕西、河南、山西、河北、山东七省区的农业灌溉和生活用水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为了从根本上治理黄河上游的污染问题,青海省委、省政府识大体,顾大局,放弃眼前的经济利益,近两年来,出台了《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青海省黄河、长江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民和川口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等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把治理黄河上游污染纳入法制轨道。同时,2003年共完成废气污染治理投资6.07亿元,对投资近5亿元,在黄河、湟水河流域已建成投产的青海星火铬盐厂、湟中铬盐化工厂、海北州铬盐化工厂等12家污染企业彻底取缔。 西宁市是黄河上游最大的城市,全市人口达200多万,湟水河横贯西宁,据省环保局统计,2002年全市排放的生活污水达3000多万吨,经湟水河流入黄河。为了净化黄河上游水质,全市紧紧围绕“蓝天、碧水、宁静”三大工程,对城市环境开展综合治理,对8家电镀企业、3家小钢厂、11家造纸厂全部取缔;对小玻璃、土法炼汞等5家有污染的小企业红牌罚下。并投资1.69亿元,建成了日处理污水8.5万吨的西宁市污水处理厂,同时投资5亿多元加快建设了煤改电、煤改气、汽油改天然气的“三改”无污染城市工程,从源头上把住了黄河上游污染关。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