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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BOT)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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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安区白鸽湖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BOT)招标公告 经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授权,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将对宝安区白鸽湖垃圾焚烧处理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权(BOT)的方式建设运营,并向国内外企业法人进行项目投资人招标。为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单位将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将获邀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简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白鸽湖垃圾焚烧处理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日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000吨 项目期限27年零六个月( 其中建设期两年零六个月) 项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办 二、投标申请人主要条件 (一)投标申请人组成 投标申请人为在国内外依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单一企业法人或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不得多于3名投资实体); 单一投标申请人或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投标联合体其他成员可以是国内公司,也可以是国外公司;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在项目公司中占有最多股份。 (二)投标人财务要求 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的近三年营业额或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财务状况良好;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在近三年内无重大经济纠纷。 (三)投标人业绩 要求近五年内具有投资建设或运营一座或一座以上垃圾焚烧处理厂的业绩。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将于2004年9月10日至16日9∶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接受报名申请并发售资格审查文件。 (二)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 1.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宝城新安二路86号 电话:0755-27853993 27852552 传真:0755-27852552 邮编:518101 联系人:陈先生 罗先生 陈小姐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 二○○四年九月九日 摘自-中国建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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