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获悉,上海将自2005年元旦起对单位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收费,但短期内不会对居民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据介绍,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以按量计费为基础,采取基数内外不同收费标准,并按不同行业实行分类计费。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基数内收费指导标准每桶最高为40元,基数外收费每桶最高为80元。 对单位和饮食行业产生的餐厨垃圾,基数内收费指导标准每桶最高为60元,基数外收费每桶最高为120元。 对高级宾馆(四、五星级宾馆)、歌厅、舞厅、桑拿浴室(按摩)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基数内收费每桶最高为80元,基数外收费每桶最高为160元。 摘自-中国拟在建项目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