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山东六城市确定每月每户3-10元垃圾收费标准 |
|---|
| 日前从山东省建设厅获悉,到目前为止,山东省已有淄博、枣庄、烟台等6个地级以上城市确定了垃圾收费标准或实行了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为每月每户3-10元。 据介绍,2003年11月,山东省建设厅、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通知》,要求“十五”期间全省所有县级市、县城都要制定实施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法。其中,设区城市要在2003年制定出实施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通知》建议目前家庭垃圾处理费按每户每月5-10元收取,单位垃圾处理费按每人每月2-4元收取。 省建设厅提供的材料显示,到目前为止,山东省淄博、枣庄、烟台、泰安、日照、菏泽6城市已确定垃圾收费标准或实行了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收费标准在每户每月3-10元之间。 此外,青岛市已经召开了垃圾处理费标准听证会,收费标准为每户7元/月,即将出台政策文件;济南市正在和物价局协商,准备报市政府研究。 据了解,山东省其他城市正在进行标准测算,垃圾收费仍是按照老办法《山东省环境卫生收费管理办法》(鲁城公发[1996]350号)执行,居民每月每户卫生保洁费0.5-2元,单位垃圾代运费3-15元/立方米、垃圾处理费2-6元/立方米。 摘自-中国拟在建项目网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