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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亿治污节水专项资金到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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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署太原特派办在审计山西省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时,着眼于发挥审计帮促职能,重点围绕《21世纪初期(2001—2005年) 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开展工作,力促“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1.2亿专项资金到位我省。 审计期间,该办围绕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混乱、项目进展缓慢,严重影响首都人民饮水等问题,编发审计简报19篇,其中4篇被审计署上报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和曾培炎副总理分别作了批示。在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下,2004年11月,国家发改委以发改投资犤2004犦2219号文下达山西省2004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1.2亿元,专项用于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山西省大同市、朔州市第一批工业污染治理和工业节水共计21个项目建设。 据了解,上述国债建设资金目前已经全部落实到位,初步缓解了山西省大同市、朔州市水污染治理项目由于建设资金不到位造成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现状,促进了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项目的建设进程。 摘自-山西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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