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向社会征求农药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


日前,国家环保总局通过国家环保总局局域网(网址:http://www.zhb.gov.cn)和中国环境报公开向全社会征求农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意见。据悉,针对目前我国的农药企业污染严重,并且还没有针对农药行业的排放标准,农药厂的“三废”排放只能遵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据介绍,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农药安全管理问题。2003年,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环境管理,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发出了“关于下达农药行业污染物排放系列国家标准制订工作任务的通知”,全面启动了农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订工作,并将农药分成10类,组织国内农药科研机构和农药企业参与分别制订相应的标准。目前已经完成了杂环类农药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摘自-中国拟在建项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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