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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将出台保护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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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日,中国云南“三江并流”区域申报世界自然遗产成功。其巨大的战略价值、环境价值、经济价值、科学价值越来越受到关注。日前,云南省政府下发通知,对加强“三江并流”区域的保护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要依法加强对资源的保护;做好资源保护规划,确保执法管理落到实处;健全保护管理机构,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与生态保护关系的研究,促进生态保护和工程建设的协调发展。 目前,云南省政府和“三江并流”所在地的迪庆州、丽江市、怒江州3地已建立“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管理机构,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针,进一步完善行政和技术管理机制,对“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实现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行政管理机制主要是加紧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省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出台《云南省“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列入工作计划。技术管理机制主要是做好规划,省三江办等相关部门依照技术标准管理的要求正抓紧建立健全3个类型的规划。一是《“三江并流”总体规划》,这是统一整合区域内其他相关部门建设规划的指导思想;二是加强制定《“三江并流”八个片区规划》,该规划是统一整合区域内其他相关部门建设规划的技术标准;三是准备制定《“三江并流”重点景区详细规划》,将明确每一个片区的环境容量,从规划上确定可建设项目。
摘自——中国环境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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