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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12家企业限期“脱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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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枣庄市为加强全市的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出台了《关于对兖矿鲁南化肥厂等12家企业限期安装脱硫和二氧化硫在线监测设施的决定》,明确要求兖矿鲁南化肥厂、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要在2005年6月底、2005年年底两个时间段内完成锅炉的烟气脱硫治理、二氧化硫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任务。 随着冬季供暖期间城区燃煤量的不断增加,二氧化硫的污染呈加重趋势。为此,该市在《决定》中明确要求,有关区(市)政府要切实增强环保责任感,按照企业隶属关系将企业安装脱硫和二氧化硫在线监测设施纳入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区(市)政府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考核。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依法行使督管职能,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企业,依法予以经济处罚,对污染严重的,经市或区(市)政府批准,一律予以停产治理;坚决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企业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 摘自-中国环境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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