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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市政府年度考核目标重庆全力控制主城区尘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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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2005年主城区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近日,重庆市开始实施《关于进一步控制主城区尘污染的通告》中的具体措施。此举将对主城区600平方公里范围和近郊城区的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工业粉尘、餐饮业油烟、机动车废气污染等进行彻底的控制。 实施方案明确了将颁布关于控制主城区尘污染的规章,把控制工作及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在控制道路扬尘方面,重庆市将禁止车辆带泥上路行驶,要求运输砂石、水泥等的车辆必须采取防扬尘措施和漏撒措施;改道路人工清扫方式为机械化吸尘作业;新建和改造主干道、干道必须全部采用改性沥青路面;控制区域内的裸露地面、土坡、树池、人行道、车行道,要进行绿化和硬化。在控制施工扬尘方面,规定建筑施工场地的围墙不低于1.8米,主干道采用桩基础的施工场地内必须实行全封闭和硬地坪施工;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混凝土用量在500立方米以上的建筑物使用预拌混凝土,不得在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高空抛洒弃渣、沥青、油毡等。在治理餐饮业油烟方面,禁止在居民区、居民楼和有居住、办公功能的综合楼内从事产生油烟等污染扰民的活动;新建、改建、扩建餐饮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等。在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方面,凡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一律不准生产、销售、入户和上路行驶;19座及以下的客运柴油车全部退出控制范围行驶等。
《中国环境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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