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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提出加快实施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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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总结三峡库区二期移民期间环保工作情况并对库区蓄水期间水质状况进行同步监测的基础上,国家环保总局日前提出,继续加快实施《三峡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解决库区及上游漂浮物问题,强化库区环境管理和执法工作,合理安排三期移民中的环保工作,促进库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监测数据,三峡库区蓄水期间最大的水质问题是粪大肠菌群指标普遍偏高,对沿江农村饮水会产生影响。因此,库区及上游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的建设进度亟待加快。当前,一是要重点加快重庆主城区唐家沱、鸡冠石两座污水处理厂和库区重点集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全面启动上游地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二是加大对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运行的监督力度,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三是抓紧工业污染源治理和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管理与处理;四是积极推进库区次级河流的水污染治理,搞好库区生态保护工作。 针对三峡库区及其上游的漂浮物问题,国家环保总局有关官员指出,应尽快提出清理漂浮物工作方案,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针对库区蓄水期间水质状况同步监测中暴露出的监测能力薄弱问题,国家环保总局已制定监测能力建设规划,拟在库区、影响区、上游区主要国控断面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和水污染应急监测系统。 国家环保总局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库区环境管理和执法工作,依法治库。一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紧起草“三峡枢纽和库区管理条例”;二是大力开展环境执法检查,严禁污染事故发生;三是制定防止重大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 此外,三峡库区蓄水后,将会出现一些生态问题,如库区水文和水动力变化对水质的影响等,应有针对性地开展科研工作。在制订三期移民计划时,应充分考虑环保和生态问题,及早做出合理安排。同时,国家环保总局将协助有关地方政府,做好库区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工作,严格从库区环境容量出发,促进库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
《中国环境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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