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水利用是实现污水资源化的有效途径 |
|---|
| 经过净化处理的污水可以作为一种再生的水资源,具有量大、集中、水质和水量都较稳定的特点,能够用于农业、工业和市政用水。因此,城市污水的再生利用,即中水回用是节约及合理利用水资源的有效途径;同时,城市作为一个特殊的“人类社会系统”,从“清洁生产”的角度看,城市污水的再生利用也是防治水环境污染及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城市污水处理和中水利用是水资源良性社会循环的重要保障措施。实现中水利用作为有效途径的保障作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和法规、法制体系建设 城市污水处理与沟渠水体再生利用的综合模式是一项系统工程,它融合了环境工程学、环境水化学、环境微生物学、城市园林景观与生态学、水利学以及市政与管理学等,需要多学科和部门的协同工作。因此,这一模式的建立尚需要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加强污水处理回用技术的研究,尤其是加大技术标准、技术法规编制的投入,是推动中水发展的有效途径。政府除了培育中水利用市场,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外,还应该提供展示中水技术的平台。比如,建设环保经济特区,将各种中水处理技术融入其中,发挥示范作用。 注重政府的宏观调控,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中水利用还需政策护航,用法律法规规范中水的建设、使用行为。当前,要把有关中水设施建设的规定落到实处,明确中水在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中的地位,确定其使用范围、建设标准和要求,制定中水回用的奖惩办法,明确各部门在中水建设、审批、运行管理中的职责划分,相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杜绝逃避建设中水设施的漏洞。采用法规形式赋予节约用水办公室监督中水使用的责任和相应的鼓励和处罚权,使居民用上“放心中水”。 充分利用经济杠杆,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 中水利用既是经济问题,也是资源问题,市场运作和政府行为要有机结合,应充分发挥经济手段在中水利用中的推动作用,继续提高自来水价格。只有自来水和中水的价格比拉大了,各种力量主动建设、使用中水的积极性才能调动起来,中水利用才有可能上新台阶。 中水设施建设要探索以市场融资为主,或采用BOT模式,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积极参与投资和经营,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作管理市场化,形成开放式、竞争性的建设运营格局。有关专家认为,在建立中水产业的一期工程时,政府应该给予经济上的支持,提供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大力提高公众意识,推进公众参与 中水利用涉及方方面面,应加大中水利用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认识中水,了解中水,积极参与中水的使用。水资源管理部门要把推广使用中水作为节约用水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中水的节水效益、环境效益和资源效益。与此同时,向全体市民普及中水利用的技术、水质标准等常识,介绍国内外成功的中水利用实例,减少人们对污水处理回用的种种顾虑,树立使用中水的信心。 刘心爱(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 摘自-中国水利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