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全国环境法制培训班结业


为配合《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等新法规的实施,国家环保总局法规司和人事司日前在北戴河举行了第三期全国环境法制岗位培训班。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到会讲话并颁发结业证书。
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孙佑海、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彭近新和日本专家小柳秀明分别就国家环境立法趋势、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排污收费、循环经济以及环境执法程序规则和典型案例等作了专题讲座。来自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23名环保法制干部参加了学习。
摘自——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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