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行业可申报环保专项资金


  近日,从山西省环保局获悉,今年的环保专项资金已经开始申报,焦化行业的污染治理被列入山西省2005年重点支持的范围。

  据了解,全省各市财政、环保部门在申报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时,将重点选择对当地环境改善有较大作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对环保治理有推广示范作用的新技术、新工艺项目。据省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属于新(改、扩)建的项目应配套建设的治理设施即“三同时”项目、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项目单位未能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的,不得申请环保专项资金。

  此外,2005年山西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包括重点城市、区域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海河、黄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及环保新技术新工艺、环保产业、清洁生产、资源型能源综合利用和在线监测等项目。同时,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焦化行业实施清理整顿的决定》,焦化行业的污染治理被列入今年重点支持范围。各级都将把焦化企业上缴焦炭排污费的80%用于焦炭行业的治理,重点支持经过全省清理整顿、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焦化企业气、水污染治理项目以及化工产品回收、环保设施改善等。但是,土焦、改良焦以及违规违法生产的小机焦,不予支持,不得申报。
摘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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