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5个城市获全国环保模范城市


  快报苏州电 (记者吴明明 实习生陈栋) 昨天是世界环境日,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公布《中国的城市环境保护》报告,报告显示,截至目前,我国共有以张家港为首的47个城市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和3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47个环保模范城市中江苏享有15席,苏州一地共有6市(含苏州市区)获此殊荣。

  据了解,苏州地区的张家港、常熟、苏州(市区)、昆山、太仓、吴江6城市全部入选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江苏地区其余9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分别是江阴、海门、扬州、南京、无锡、金坛、溧阳、镇江、常州。国家环保总局在这份《中国的城市环境保护》中认为,目前中国正崛起三大环保模范城市群,江苏就有两个,苏州模范城市群和常州模范城市群。苏州地区从1997年到2003年12月,由张家港市率先,吴江市殿后,全部夺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至此,苏州地区的6市(含苏州市区)实现了全国“第一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群”目标。在今年4月份,张家港、常熟、昆山、青岛、威海、中山和厦门等7座城市也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成为首批通过复查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据环保总局有关人士介绍,江苏地区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提高了城市品位,创新了城市化发展道路,树立了一批以张家港为代表的社会文明昌盛、经济持续发展、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合理利用的示范城市和城区。全国首家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张家港把环保纳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坚持把生态平衡、节约资源的理念贯穿到政府决策之中,对环保工作实施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环保部门“第一审批权”,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既考核GDP,又考核COD(化学需氧量)”,全力构筑“绿色通道、绿色家园、绿色基地”等绿色生态系统,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节约和保护土地、岸线等宝贵资源,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布局优化,降低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社会成本和经济成本,提高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苏州地区的另一个城市常熟市合力打造“山水城”、“园林城”、“生态城”,确立用5年时间投资100亿元建设生态型社会的目标。同时,突出循环经济理念,推进《常熟市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的实施,经济运行质量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该市也于2004年获得联合国花园城市称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1989年开始在全国重点城市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简称“城考”)。到目前为止,全国参与“城考”的城市已达500个,占全国城市总数的76%。由国家环保总局直接考核的有113个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自2002年起,国家环保总局每年发布《中国城市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年度报告》。
摘自-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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