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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9市垃圾处理率达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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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从甘肃省发改委获悉,为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生活无害化处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抓紧编制“十一五”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通知》界定了规划的范围和目标。规划范围包括省内所有设市城市和县城建成区,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将近郊区纳入规划。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规划期为2006-2010年。规划目标为,到2010年底,根据国家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应达到60%的总体目标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区分重点的原则,对甘肃省不同地区、地处重点流域以及不同规模的城市拟确定规划目标如下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70%,嘉峪关、金昌、白银、酒泉、张掖、武威、平凉、庆阳、敦煌不低于80%,天水、定西、临夏、合作、玉门不低于60%,县城不低于55%。 《通知》还要求,垃圾处理分类、收集、转运与处理设施要统一规划、同步建设;确定规划目标时要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地区间与城市(镇)之间的差异,防止不切实际的过分超前;要积极推动完善垃圾收费制度,开放投资市场,制定有效措施鼓励和吸纳民间投资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改革运行管理体制,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同时必须坚持经济、适用、安全环保的原则。 摘自-中国拟在建项目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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