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近日决定,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限期治理84家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逾期不达标者给予停产等处罚。 此次专项整治要求,凡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未执行环保“三同时”、没有排污设施的,要停产并给予处罚;未达标排放企业限期治理,逾期者责令停产或关闭;对污染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并追究法律责任。 环保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企业将重点查处,挂牌督办,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首批被挂牌督办的企业有武汉双强化工有限公司、江夏区武汉医药工业园等8家。 摘自-中国拟在建项目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