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环保人员的行为,树立环保系统的良好形象,近日,山东省菏泽市环保局印发了《菏泽市环保系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一是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二是严禁在执法过程中态度粗暴;三是严禁收受执法对象的宴请和任何礼品、现金及有价证券,不准到企业吃喝、索要产品和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四是严禁接受执法对象提供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五是严禁在单位拉帮结派和搞非组织活动。凡违反上述5条禁令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为确保《五条禁令》落到实处,他们还成立了市环境执法监察领导小组,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 《中国环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