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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今起水质大“体检”将抽查近200家供水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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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天起,昆明市市政公用局等单位将联合对昆明城市供水水质进行一次系统全面的“体检”。这次检查为期两个月,涉及城市公共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及大瓶装饮用水的水质。据悉,如此大规模的展开供水水质检查,在昆明还属首次。 近200单位要被抽查 此次“体检”将由昆明市市政公用局、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昆明监测站、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昆明市市政公用局监察大队联合进行,将先后对昆明市辖各县(市、区)公共供水企业12家、昆明市城市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自建设施(取用地下水)主要用于生活饮用水的单位130余家,以及自建设施对原水进行深度净化处理后在昆明市销售的大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40余家。除此以外,检查人员还将对昆明市市政公用局管辖范围外的部分供水单位进行供水水质抽查。 检查组将按照不同的要求对涉及监督检查范围内的各供水企业(单位)的水质进行抽检,包括检查各供水企业(单位)是否有定期的水质检测报告书;是否建立健全水质检测机构和检测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和有关标准、方法定期检测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并做好各项检测分析资料和水质报表存档、上报工作。同时还要看供水企业(单位)自检能力达不到国家规定且不能自检的项目,是否委托当地具有国家或省级计量认证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测。 违规单位最高罚3万 据介绍,此次检查后,对于违反《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否则视具体行为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具体包括:城市供水企业的供水水质达不到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标准规定的;城市供水企业未按规定进行水质检测或者委托检测的;供水企业未按规定上报水质报表的;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对各类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的;不具备自检能力的城市二次供水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以及从事城市供水深度净化处理的企业,未按规定将水样定期送检等情况。 昆明市市政公用局供水公交处处长高永生表示,此次监督检查在宣传《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对各单位供水水质进行检测的同时,还要帮助这些供水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进行水质检测方面的管理人员培训及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一套自己的自检设施,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全面确保城市供水水质,保障广大市民的饮用水安全和身体健康,并逐步建立企业自检、行业监测和行政监督相结合的城市供水水质监管体系。 摘自-春城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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