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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首批拨出1115万保护晋江洛阳江水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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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近日下达今年首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1115万元,补助项目达15个。 据悉,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晋江、洛阳江上游地区由两江流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达的计划项目和市计委、市环保局审批或报备水资源保护建设项目,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面源污染治理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此次补助对象确定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安溪县污水处理厂外,都已动工或已完成工程量50%以上。 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有关责任单位按项目用途专款专用,并严格执行财政预决算审核制度,以有效促进晋江、洛阳江上游地区加快水资源治理进度和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改善晋江、洛阳江流域的水环境质量。 补助项目包括南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南安市九都镇垃圾焚烧炉建设、南安市诗山镇垃圾处理场及配套工程、南安市省新镇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金鸡水闸上游环境综合整治、安溪县污水处理厂、永春县城污水处理厂、永春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永春县蓬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永春县达埔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永春县苏坑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永春县湖洋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永春县介福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德化县污水处理厂、德化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等15个项目。 摘自-泉州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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