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两水厂向外资转让始末


“洋水壶”咋成了“烫手山芋”
——遵义两水厂向外资转让始末
遵义市两个设计日生产能力20万吨的自来水厂,去年4月9日被当地政府正式签约转让给法国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按照双方约定,这两个水厂去年7月就应该正式移交给威立雅公司。然而记者最近到这个市采访时发现,这两个水厂的移交工作不仅到目前为止仍未进行,而且遵义市政府与威立雅公司签定的这一水厂转让协议,还成了当地政府手里的“烫手山芋”。
12轮谈判引来一个“洋水壶”
遵义市供排水公司是遵义市主城区惟一一家供排水企业,现有供水总资产3.28亿元,总债务1.69亿元,负债率51%。由于扩建水厂、城市管网改造以及兼并遵义电机厂等原因,近年来公司一直亏损经营。
为了走出经营困境,近年来,遵义市供排水公司一直在设法通过资产转让融资减轻债务负担,并于2003年6月通过邀标方式,确定与法国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等3家公司进行资产融资转让谈判。
由于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是目前全球最大的公共事业服务集团和环境服务集团之一,也是世界500强企业之一。2003年10月,遵义市政府决定把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作为供排水公司水厂转让谈判的首选对象,并成立了由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市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等多家单位组成的谈判小组,开始与威立雅公司进行一对一的谈判。
从2003年11月到2004年3月,在近4个月时间里,双方先后在进行12轮谈判后,最终达成了遵义市供排水公司南北郊水厂以1.52亿元人民币的价格,以TOT(转让-运营-移交)方式转让给法国威立雅公司经营,经营期限为30年,期满后可续展5年。
2004年4月,遵义市城管局代表遵义市政府,在特许经营权协议上签字,正式把遵义市供排水公司的南北郊水厂整体出让给威立雅公司。
“洋水壶”成了“烫手山芋”
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去年7月遵义市供排水公司的南北郊水厂将正式移交给威立雅公司经营。然而特许经营权协议签定后,自感公司生存无望的遵义市供排水公司职工到有关部门不断上访,加上当地人大、政协等提出质疑,最终让这两个水厂的移交工作被迫搁置下来。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按照遵义市政府与威立雅公司签定的特许经营权协议,遵义市供排水公司的南北郊水厂转让后,威立雅公司将每天从遵义市供排水公司的水库里购买原水,加工后卖给遵义市供排水公司,由遵义市供排水公司向城区60来万市民供应。
双方约定,遵义市供排水公司向威立雅公司的购水量是:第1年每天11.6万立方米,以后逐年增加,至第9年增加到每天18.2万立方米后不再上调,以后的26年均按这一数量执行;购水费是:第1年每立方米0.92元,至9年增加到每立方米1.25元后,也不再上调,以后26年也按这一价格执行。
威立雅水务南中国有限公司参与此次谈判的有关负责人说,遵义市南北郊水厂的评估价是1.22亿元,威立雅公司以1.52亿元的价格购买,多付了3000万元,属溢价转让。按照双方达成的特许经营协议,威立雅公司在这一项目上的投资回报率,只能达到8%左右,与国家规定的8%至12%的区域并不矛盾。
但遵义市供排水公司部分职工私下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贵州省建筑设计院有关人员根据威立雅公司提供的一些基础数据测算出的结果,却并不是这样。
四川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国内同行业平均每立方米0.313元的制水成本测算,威立雅公司接手遵义这两个水厂后,按每天11.6万立方米、每立方米0.92元的价格,第一年税后净利润就可以达到2300万元,以后逐年增加,最高将达到3980万元。到35年特许经营期满时,威立雅公司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共13亿元人民币,投资回报率为24.8%。
贵州省建筑设计院按威立雅公司受让水厂后,还将再投入3000万元资金改造水厂进行测算,结果是:威立雅公司在35年的特许经营期内,平均年利润总额为4004万元,缴完应缴纳的税款后,平均年利润为2902万元,投资回报率仍高达17.91%。
另一方面,由于遵义市供排水公司这两个水厂转让前,实行二级核算,制水成本仅为每立方米0.145元,转让后,按每立方米0.92元的购水价,第一年公司仅购水一项,就将多支出3200多万元,在遵义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继续维持每立方米1.3元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将立即面临巨额亏损,五年后亏损将超过1亿元。要公司在政府不补贴的情况下能维持正常运转,只有将水价一次性提高到每立方米2.13元。但这种调价不仅必须进行听证,得到老百姓认可,还要省物价部门同意。
至此水厂的移交陷入了两难:按时移交,本地自来水公司面临巨额亏损,很可以难以继续运营,当地市民不答应;不按时移交,政府又将失信于人,直接影响到当地在外来投资者眼中的形象。
市场化不能政府包办百姓埋单
对于两水厂的转让,记者多次联系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采访,都被拒绝,理由是政府正在对水厂成本重新进行复核。对投资回报过高的问题,威立雅水务南中国有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说,这主要是因为算法不同,威立雅公司与遵义市政府签定的特许经营协议,并没有问题。
当地一位熟悉内情的老同志说,遵义市这两个水厂的转让,表面上是市城管、物价、财政等部门组成的谈判小组与威立雅公司在谈,实际上最后的成交,主要是市里个别领导的决定。协议签定前,遵义市供排水公司有关负责人想作一次“最后陈述”,市里也没有给机会。物价等部门想提意见,也被强行中止。
有关部门人士说,水业市场化是我国城市水业发展的大方向,各地积极推进这一工作,是很有必要的。但个别地方政府在市场化改革中,把名为招商引资、实际是“搞钱”作为第一目的,最后让老百姓来承担高额水价,则是一种“卖家当”的做法,最终肯定要伤害公众的利益。清华大学环境系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认为,如果政府仍然把通过市场机制能做得更好的事继续包揽起来,操作又不透明不公开,公众就不应该为这种改革“埋单”。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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