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严肃处理焦作东方金铅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


  本报讯 国家环保总局新闻发言人日前就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曝光的河南省焦作东方金铅有限公司严重污染环境案件提出严肃的处理意见。他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从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从制度上认真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环境问题。
  这位新闻发言人说,河南省焦作东方金铅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并在环保设施未完善的情况下擅自投入试生产,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危害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建议地方政府对该企业依法严肃处理。河南省冶金研究所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未计算铅尘污染所需的卫生防护距离,所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不明确,国家环保总局决定给予其12个月停止环评业务工作限期整改的处罚;对河南焦作市环保局的失职行为,国家环保总局责成河南省环保局进行严肃处理,并要求在3个月内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重新论证,提出科学合理的防护距离和搬迁安置方案,并监督落实;在整改期间,国家环保总局对焦作市辖区内各类新建项目暂缓审批。
  2005年9月19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对河南省焦作东方金铅有限公司严重污染当地环境、群众强烈不满事件进行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国务院领导也进行了重要批示。国家环保总局组织调查发现,该公司2003年6月未经环保审批即开工建设,2004年4月建成并擅自投入试生产。试生产期间,由于污染治理设备非正常运行,二氧化硫等污染物超标排放,严重污染了周边大气环境。
  他指出,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分级审批原则,解决“重审批,轻管理”的问题,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要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环境问题,凡因建设项目受理、审批、施工期和运行期出现环境纠纷或群众上访事件,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必须及时到现场调查,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原则依法妥善处理,控制污染纠纷事态扩大,保持社会稳定。
  他强调,环境影响评价是国家和人民赋予环评队伍光荣而神圣的职责,全国环评工作者一定要本着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兢兢业业,扎实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他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各个环节继续进行监督检查和批评。
摘自-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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