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制定系统的城市生态发展战略,严格限制城市建设占用生态保护用地,昨日,深圳市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了深圳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方案要求确保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超过300天/年。
此次发布的创建工作方案首次将创建工作落实到各个责任部门。根据方案要求,截止到2006年9月,将是深圳全面创建阶段。在这一阶段,深圳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将负责制定完 整的城市生态发展战略、行动计划,落实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方案还特别要求,在土地利用的规划编制中,要保证环境保护用地,预留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所需用的,要严格限制城市建设占用生态保护用地。这一方案出台,也将解决工业布局和环境保护相冲突的问题。
方案还要求大力控制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等废气排放总量,确保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超过300天/年。 摘自-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