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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两岸要建25个污水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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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七个城市,从今年开始将打破城市之间的区域界限,统一行动,改善辽河、浑河流域的生态环境。
根据刚刚编制完成的《辽河、浑河流域七城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辽宁中部七城市的环保部门将共同探讨治理辽河、浑河的办法。记者昨日从沈阳市环保局获悉,七城市此举旨在通过制定统一规划,使用统一法规,共同消除目前“上游污染,下游治理”的 尴尬状态。
辽河流域,五年内建25个污水处理厂
未来五年内,辽河流域预计建设25个污水处理厂,其中沈阳9个、铁岭2个、抚顺1个、鞍山3个、营口4个、辽阳3个、本溪3个。处理后的河水将得到充分利用,如作为景观水等。七城市希望借助此举,减少污水排放,节约水资源。
叫停沿岸严重水污染企业建设
对辽河、浑河流域的联手整治,七城市将从源头开始,禁止新建或扩建严重水污染项目。
今后,辽河流域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工、制药、造纸、电镀等严重水污染项目;禁止新建含磷洗涤用品生产项目,已建的限期转产或关闭;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已有的严重危害生活饮用水水源或居民生活的上述单位,将被各市责令关闭。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流域水系内设置排污口,已擅自设置的排污口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限期拆除,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上游城市建污染项目 得下游同意
除在各郊区、县政府所在地要尽快建设污水处理厂外,七城市还约定,对城镇以外的广大乡村产生的生活污水,应因地制宜采用规模适当、选址合理的人工湿地、稳定塘、芦苇塘、氧化塘以及其它一些简便有效的方法来处理,使乡村的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另外,如果下游城市不同意建设的污染项目,上游城市不得随意批准新建。
摘自-辽沈晚报 记者 陈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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