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国家环保总局在杭州召开研讨会,商讨进一步加强全国火电厂脱硫设施的建设与运行,规范脱硫建设市场,提高脱硫水平,改善大气质量。"十一五"期间,将重点解决火电厂脱硫设施建设与运行问题。 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通过努力将有46%的火电机组具备脱硫能力。为此,国家环保总局正组织制定二氧化硫排放规划,将把火电厂减排作为重点。在建立起6000个燃煤机组数据库的基础上,将对每个机组按不同时段、区域核定排放量和排放绩效标准,并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联合控制。同时,还将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要求新、扩建机组脱硫设施必须同步投产,不能达到要求者将不审批新项目;明确要求,脱硫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电厂不得享受脱硫上网电价;对建设质量低劣的企业实施行业禁入制度。另外,国家环保总局还要求新建机组必须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老机组要分批实施技术改造,并建成一批烟气脱硝示范工程。 摘自-中国拟在建项目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