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宁夏督促企业加快治污 |
|---|
| 违法排污现象仍然存在,治污水平有待提高 宁夏督促企业加快治污
本报讯 国家环保专项行动督察组日前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吴忠市和石嘴山市20多家造纸企业、污水处理厂、焦化、冶炼、铁合金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国家挂牌督办的重点企业及湿地自然保护区进行了督察。 为落实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宁夏确立了政府牵头,环保、监察、工商、司法、安监等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执法机制,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有效地保障了环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推动了电石、铁合金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的落实。同时,注重长效管理,将末端治理延伸到全过程治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开展粉煤灰、煤矸石等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近3年来,全区共检查企业7000多家(次),下达监察通知、整改通知700余份,立案查处企业400多家,处罚170余家,监察部门追究或督促当地政府追究责任人20多人次,处理群众举报环境污染来电、来信、来访2.5万余起,办结率达95%以上,查处影响群众健康、阻碍经济发展以及领导批办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排污问题两万余起。 督察组指出,宁夏虽然在专项行动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少数企业超排、偷排污染物现象仍然存在;部分造纸废水污染治理水平较低;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错误行为还没有得到彻底纠正;一些单位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到位、排污费征收不够到位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环保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督察组要求,企业的排污费征收要足额到位,对焦炭行业要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坚决予以取缔,对目前还没有进行治理的企业要督促尽快进行治理。要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正确处理好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建立科学长效的环境管理机制,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和企业改造;加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建立一支强有力的环保执法队伍。 摘自-中国环境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