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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协建议加强城市污泥资源化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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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月十六日,在浙江省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上,政协委员、杭州市环保科研所总工程师建议,要加强城市污泥资源化处置。 城市污泥是指城市污水处理产生的固态、半固态及液态的废弃物。据统计,目前浙江省已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四十三个,总处理规模约四百万立方米/日,城市污水处理率百分之四十五左右,每天产生污泥约二千至三千吨。 韩伟明表示,城市污泥中含有一定量的重金属及病毒、病原体、寄生虫卵等有害物质,处置不当会造成二次环境污染。但同时它含有大量的有机物、丰富的氨磷等营养物,是一种低热值的燃料,完全有可能资源化综合利用。 韩伟明指出,目前,城市污泥资源再生利用方面的主要障碍之一是缺少有效的组织,未形成产业规模,缺少技术研发。他建议各地政府要担当起监管的责任,并给予政策和财政上的支持,延伸城市污泥处置的产业链。有关部门应制定有利于城市污泥全面执行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与资源化处理及处置的技术措施和政策。 在法律法规的出台方面,要抓紧制定《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制定城市污泥资源化利用的管理办法。不断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认定工作,明确把城市污泥列入《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对利用城市污泥的生产行业和产品减免税或给予奖励。 韩伟明还强调,各地政府要加强城市污泥综合利用处置技术的研究开发,要逐步推广污泥焚烧与建材生产相结合的处置技术、污泥替代燃煤的处置技术、污泥生产复合肥料与土壤改良等综合利用技术。 (中新浙江网 记者 沈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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