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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提出“十一五”污水、垃圾处理产业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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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省建设厅介绍,“十一五”期间,福建将大力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全面开征污水、垃圾处理费,逐步提高污水、垃圾处理费标准和征缴率,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沿海城市带要重点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到2010年每个市和主要流域的县都要建成1座以上污水处理厂和1座以上垃圾处理场,新增城市、县城污水处理规模150万吨/日、30万吨/日、垃圾无害化处理规模3000吨/日、2100吨/日,福州、厦门、泉州三大城市的污水处理率达到8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基本实现垃圾资源化。 “十五”期间,福建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较快,去年全省有5个污水处理项目和7个垃圾处理项目签订产业化BOT合同,吸引社会投资5.4亿元。目前,全省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项目累计46项,累计吸引社会投资近29亿元。其中污水处理27项,20个项目实行BOT,3项实行供排水一体化,2个污水处理厂实现事改企转制,1项实行承包经营,1项实行股权转让;垃圾处理19项,均实行BOT。在已实施产业化的项目中,有8座污水处理厂和8座垃圾处理场已经建成,8座污水处理厂和5座垃圾处理场正在建设,其余项目正在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新华社 记者巫奕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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