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建设八大海水淡化工程缓解水资源紧张状况


  记者近日从省发改委获悉,“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实施海水淡化“328”工程,即抓好沧州、唐山、秦皇岛三个城市试点,推动海水淡化在电力、化工两个行业的应用,组织八大海水淡化工程。项目投资估算31亿元,全部建设后,海水淡化能力达45万立方米/日。

  这八项海水淡化工程分别为:曹妃甸港口和重化工业园区10万立方米/日反渗透海水淡化工程、唐山三友集团1万立方米/日低温多效海水淡化工程、大清河盐场10万立方米/日海水淡化工程、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2万立方米/日低温多效海水淡化工程、黄骅市3×10万立方米/日海水淡化工程、沧州临港化工园2×5万立方米/日海水淡化工程、国华沧东发电公司海水淡化工程、秦皇岛新源水工业有限公司海水(苦咸水)淡化装置产业化项目。

  目前,我省在海水淡化装置的研发方面,具备了一定基础。秦皇岛新源水工业有限公司研制的100立方米/日低温多效海水(苦咸水)淡化装置于2004年7月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可供商业运用。所采用的低温多效海水(苦咸水)淡化技术,由该公司独立研发完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性能也已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

  我省有两个海水淡化工程正在建设中,将为全省海水淡化提供借鉴。大唐王滩发电厂一期工程配套建设1万立方米/日反渗透海水淡化装置,项目总投资8000余万元,淡化水主要供本厂生产和生活用水。国华沧东发电公司一期投资近2亿元,建设国内最大的2×1万立方米/日海水淡化站,供给锅炉及生活用水。两项目预计今年投入运行。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完善激励政策,加大对海水淡化的扶持力度。加大公共财政资金支持,省级技改贴息、资源节约、科技三项费用等专项资金支持海水淡化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组织、筛选大中型海水淡化项目,积极争取国债资金支持。健全价格形成机制,对公益性海水淡化水厂,在用地、用能等价格上实行优惠政策;对供应居民用水为主的海水淡化水厂及其管网设施,视同城市基础设施(如自来水厂、调水工程等),实行一定补助;对进入城市供水系统的海水淡化水,合理确定价格,促进海水淡化水的生产和使用。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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