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经济开发区污水管道及辅助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xmtyjj2007第005号 1.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晋江经济开发区污水管道及辅助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总投资约为38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结构类型污水管道;资金到位情况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晋江经济开发区 2.3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 30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作为随机产生中标人的预选队伍。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均可参加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合同段。 4.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法人。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下同)。投标保证金(应注明工程名称)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于开标当天下午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支行,帐号831006138308093001)。 6.投标人自行到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jjce.gov.cn)下载招标资料或以不记名方式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街道延平路172号晋江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大院内)购买招标资料, 200元/份,时间为2007年9月29日至2007年10月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图纸按需购买, 500 元/套,联系电话13960337476。 7.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人员,要求不低于市政三级项目经理资质或市政公用贰级建造师资质; 8.资格审查申请书须单独密封后于2007年10月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以前(招标人于 207年10月8日15时00分开始接收)送至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投标文件接收处(地点福建省晋江市长青路172号晋江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大院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 招标人(盖章)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85738009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13960337476 传真 联系人小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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