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环境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和奥运保障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北京市辐射安全技术中心(招标人)委托,对其利用财政资金的“辐射环境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和奥运保障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内容 包号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质量保证期交货及项目现场分包控制金额(人民币万元)项目总预算(人民币万元) 1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3套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设备验收后一年保修服务北京市(北京市辐射安全技术中心指定)942.001929.00 2车载式移动g巡测谱仪5套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745.00 3便携式监测仪器10套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242.00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就所有品目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各包货物的详细技术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本(邮购另加50元邮费),现金、支票、汇款均可,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07年9月27日至2007年10月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2室(电话010-63348281,联系人任举)。 对本项目有兴趣的供应商,均可以按下列联系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询问本项目的详细信息或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阅招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7年10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不在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与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相同,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办公地点。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附有相当于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 6.开标时间及地点2007年10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通用技术大厦319会议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 2)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货商。 3)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合法拥有者,或者已经从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或其境内总代理(或独家代理)那里获得了授权。 4)投标人应有能力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和提供技术保障,其产品须在中国境内有完善和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体系,有充足的零件储备和能力相当的技术服务人员。 5)制造厂家应有一定的设计生产投标产品的经验。 6)制造厂家应已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或拥有相应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7)投标产品近三年内应在境内有一定的销售业绩。 8)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9)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10)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或相关机构。 8.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评标价格40分;技术部分50分;商务部分10分,合计(满分)100分。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 9.招标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辐射安全技术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中路5号 邮编100089 联系人马国学、李雪贞 电话(010)82565827、82565825 传真(010)8256581282565825 监察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处 电话68717192 10.招标代理机构信息(项目联系人)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1室邮编10005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帐号00271508091001 电话0086-10-63348283,0086-10-63348266 传真0086-10-63373520 联系人王萌、陈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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